纳西族绝大部分居住在滇西北的丽江纳西族自治县,占全国纳西族总人口的68.5%。
纳西族的居住习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。纳西族在古代曾有过“穴居”之习俗,之后又有过与游牧生活相适应的羊毛毡制帐篷居住的习俗。纳西族随着由“随畜迁徙”的游牧民族演变为以农耕为主的民族后,居住方式也产生了变化,开始建造较固定的木结构民居,从而出现了井干式的木楞房。
纳西族将正房称为“吉美”,直译意为“母房”、“大房”。祖房是整个家庭住宅的中心。祖房内神龛下设平台型单火塘或双火塘灶,火塘中央埋一个盛有金银、五谷及海贝等物的土碗或陶罐,象征火塘灶的心脏。火塘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精神文化的一个中心,过去,火塘边的座位与人们的性别角色和家族、家庭的尊卑长幼序列密切相关。丽江、香格里拉等地纳西人火塘边东西两端靠近神龛的座位最尊,分别属于家庭男女家长。火塘边供奉灶神、祖先神等。有不准将水泼于火塘,不准跨越火塘,不准用脚踩铁三脚架等的种种禁忌。纳西人的人生礼仪和多种东巴教仪式都在火塘边举行。部分丽江山区的纳西族除了保留火塘灶外,还普遍在正房中砌有锅台灶。坝区则已普遍实行单独的厨房和锅台灶烹饪方式。
纳西族主要聚居区结婚一般都要经过订亲、请新娘、举行婚礼的程序。过去有少数“抢婚”和“兄亡纳嫂”的“转房”婚俗,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,但同一“崇窝”(宗族)之间禁止通婚;姑舅表和姨表优先婚是过去比较流行的习俗。纳西族的传统婚礼称为“素字”,意为“迎接生命神”,纳西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神“素”,新娘是外来的新的家庭成员,因此要把她的生命神迎进新郎的家庭,与新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命神结为一个集合体。
纳西族的传统节日,主要是骡马会、农具会、龙王会和朝山会,最具特色的要数棒棒会。其次,纳西族人民的节日有许多与汉族相同,如春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等,但春节的活动内容却与汉族不同,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。